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
兴化市人民政府发布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兴征补安置〔2024〕16号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1:位于安丰镇新北郊村集体、杨坝六组,新陆宴村集体、新庄一组范围内。
拟征收地块2:位于安丰镇新陆宴村新庄一组,新北郊村杨坝五组、杨坝六组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1—2。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二、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兴化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兴政发(2024)1号)的规定执行: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亩,建设用地4.7万元/亩,未利用地3.29万元/亩。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9月8日。
相关资讯推荐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开发企业公布为准。本稿件为太灵通独家原创稿件,版权所有,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