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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兴化市人民政府发布
拟征收土地公告
兴化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兴征补安置〔2024〕27号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临城街道民富村集体、民富二组,南塘村集体、开泰十七组、开泰十八组、开泰二十组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土地现状表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兴化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兴政发〔2024〕1号)的规定执行:
1.土地补偿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亩,建设用地4.7万元/ 亩,未利用地3.29万元/亩。
2.安置补助费标准:农用地2.35万元/人。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泰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发〔2023〕104号)的规定执行。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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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开发企业公布为准。本稿件为太灵通独家原创稿件,版权所有,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